25年
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险政策,退休男职工享受医保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为 25年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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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 男职工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25年,女职工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方可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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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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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需由用人单位或个人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补缴时需同时缴纳单位和个人部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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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按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计算缴费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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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限制
- 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女性职工需达到50周岁、55周岁或60周岁,男性职工需达到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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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单位欠缴保费,退休人员无法享受医保待遇,需先补缴单位欠费。
北京医保退休男职工的缴费年限要求为 25年 ,未达标者需补缴至规定年限后方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