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十条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核心原则:严控火源,群策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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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准 :未经批准不烧、无专人负责不烧、二级风以上不烧、无防火隔离带不烧、无扑火工具不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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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不准 :携带火种进山、野外烧火取暖、吸烟点火照明、野炊烧烤、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炼山烧荒、放火驱兽、向车外丢烟头、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玩火、老弱病残者参与扑火。
二、重点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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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用火 :清明节等时段需到指定地点烧纸,禁止在林内焚烧香烛、燃放鞭炮,提倡鲜花祭奠或网上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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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用火 :禁止在林区吸烟、用火照明,野炊时需设置阻燃围栏,避免火种遗留。
三、特殊人群管理
- 加强对儿童、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监管,监护人需及时制止其野外用火行为。
四、设施与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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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损坏、挪用或拆除防火设施,堵塞防火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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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火情立即拨打12119报警电话,特殊情况下可联系当地林业局(如习水县0851-22732381)。
五、法律后果
- 未遵守用火规定可能面临罚款(个人1000-3000元,单位1-5万元),并承担生态修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