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私自取消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职工可通过法律途径**。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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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单位必须依法为职工缴存。单位不办理缴存登记或擅自取消公积金账户,属于违反条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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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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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责任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责令单位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存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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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权益保障 :职工可向单位投诉,或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要求恢复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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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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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首先与单位沟通,要求恢复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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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投诉 :向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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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若协商和投诉无效,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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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部分企业可能以“福利政策”为由取消公积金,但此类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职工应明确单位具有法定义务,不可因企业单方面决定放弃缴存权益。
单位私自取消公积金是违法行为,职工可通过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