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存折未领取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具体分为单位领取和自行办理两类情况:
一、单位领取(首选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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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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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首次参保单位人事在指定时间(每月25-30日)到北京银行领取医保存折,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和经办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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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已领取但未转交,可携带身份证到北京银行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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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处理
- 若原单位已退卡,可持身份证到任意北京银行网点办理补领,需提供离职证明(如社保卡退回记录)。
二、自行办理(备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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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失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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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领取,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任意北京银行网点办理挂失,首次使用需本人激活并修改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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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未领取存折期间,医保个人账户的现金返还无法直接支取,需先补办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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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存折因单位更名等原因需重新办理,需提供新单位证明或社保登记证,由新单位或指定银行办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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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功能不受影响 :未领取存折不影响医保报销和定向支付(如药店购药),可通过社保卡直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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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信息误导 :北京医保局未发布过限制存折领取的官方通知,建议通过官网或社保热线核实。
建议优先联系原单位处理,若遇问题可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挂失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