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需定向用于医疗支出,不可自由支取,主要用于支付定点机构医药费用、家庭成员共济医疗费用,并支持医保相关保险缴费。 以下是具体使用方式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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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药店购药
- 外配处方购药:持社保卡和定点医院外配处方购药时,医保范围内的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个人自付部分优先从个人账户扣除(需输入支付密码),不足时用现金补足。例如某药品原价840.77元,医保支付588.54元后,个人账户支付252.23元。
- 自主购药: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非医保范围内费用,可直接用个人账户支付(需密码),余额不足则现金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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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就诊
- 挂号费: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挂号时,个人负担部分(如10元)自动从个人账户扣除,无需密码。
- 门诊结算:超过起付线后,医保报销后的自付金额优先从个人账户划扣(电子凭证免密,社保卡需密码),不足部分现金支付。例如门诊费用1260.92元,医保报销882.64元后,个人账户支付378.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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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使用
配偶、父母、子女可绑定共济账户,支付其在定点机构的医疗费用或购药自付部分。需先耗尽本人账户资金,再使用共济账户,2022年12月1日起生效。 -
其他用途
个人账户可探索用于支付城乡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或购买北京补充医疗保险,但不可用于健身、养生等非医疗支出。 -
账户管理与查询
- 修改密码/设置免密: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各区医保窗口办理。
- 余额查询: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京通”小程序,查看收支明细及当前余额。
提示:2022年9月后入账资金不可自由提取,仅能定向使用。若需清算账户(如参保人身故),需办理终止参保手续后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