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功能允许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共用个人账户资金,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共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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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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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用于
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二、共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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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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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共济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需在同一统筹区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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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家庭共济”授权,通过当地医保平台(如“蒙速办”App、支付宝/微信小程序等)完成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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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限制
- 不包含配偶的父母。
三、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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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当地医保官方平台(如“蒙速办”)申请授权,绑定家庭成员信息即可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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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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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家庭成员参保地不同(如一方在异地参保),需在参保地办理家庭共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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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需通过医保卡或医保码实名就医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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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示例说明
若职工A(配偶B、子女C)办理了家庭共济,且B、C均在本市参保,A的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B、C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自费部分,但需先完成家庭共济授权。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的核心要点,确保家庭成员在合规前提下共享医保个人账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