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规十二条禁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涵盖施工管理、设备操作、人员资质等核心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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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与方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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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需经审批和专家论证,未经审批或论证不得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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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审批方案执行,隐蔽工程、模板支撑体系等需验收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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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与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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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需具备合格资质且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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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安全设施(如卸料平台、防护棚)未经验收签字不得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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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与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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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如电气焊、起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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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前需完成安全教育、培训及交底,并完善签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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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过程安全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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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需办理安全作业票,未持票或未采取防护措施(如系安全带)不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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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面需落实旁站工程师和质检员,关键工序(如浇筑、设备检修)需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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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工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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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水泥等材料需有出厂合格证且复验合格,不合格品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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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需配备合格绝缘工具,禁止使用损坏或不符合标准的防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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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电力安规十二条禁令通过规范施工流程、设备操作、人员资质及作业监督,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实际执行中需结合企业具体安全管理制度细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