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十二条禁令聚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纪律约束,核心内容包括严禁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禁止违规异地执法,杜绝滥用强制措施,严禁逐利性执法,禁止违规干预案件办理等,旨在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保障群众权益。
关键禁令内容与意义:
-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明确要求公安机关必须依法及时受理群众报案,不得推诿拖延,确保每起案件进入规范流程,保障群众报案权。
- 违规异地执法:禁止未经法定程序跨区域办案,防止执法权滥用,确保执法活动严格限定在管辖范围内。
- 滥用强制措施: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使用需严格审批,避免过度侵害公民财产与人身权利。
- 逐利性执法:严禁以罚款创收、摊派指标等经济目的驱动执法行为,杜绝“为罚而罚”现象。
- 违规干预案件: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确保司法公正独立,防范权力寻租。
- 包庇黑恶势力:强化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打击力度,切断执法人员与违法行为的利益关联。
- 泄露警务信息:严禁违规查询、传播公民个人信息或案件信息,保护公民隐私与案件侦办安全。
- 违规收费罚款:所有收费项目需公开透明、依据充分,杜绝乱收费、乱摊派行为。
- 执法过当行为:规范执法语言与动作,避免粗暴执法、情绪化处置,维护执法者专业形象。
- 无视群众诉求:要求对待群众报警、求助耐心细致,不得敷衍塞责,提升服务意识。
- 公器私用行为:禁止将警用装备、车辆、证件用于非警务活动,确保公共资源服务于民。
- 违反其他禁令:对“八小时外”生活纪律等进行约束,全面覆盖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公安部十二条禁令通过细化执法红线,推动公安队伍纪律建设与法治化水平提升。公众可通过监督渠道反馈违规现象,共同维护执法公正与社会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