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权威信息,全省党员干部违规喝酒的十条禁令如下:
一、公务接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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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超标准、超规格、超范围公务接待,反对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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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无公函、伪造公函、“一函多餐”等变相公款吃喝
二、宴请行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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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单位等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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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单位内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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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组织参加“小圈子”性质的“老乡会”“校友会”等违规吃喝
三、工作时间与场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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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工作日午间、值班、会议、培训、检查、调研等期间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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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抢险救灾、安保维稳等重大任务期间饮酒
四、报销与费用管理
- 严禁公款报销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个人吃喝费用
五、利益输送与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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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上下级、同事之间违规组织饭局搞利益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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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反对大操大办
违反上述禁令的,将先停职检查再调查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联合多部门开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