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由单位转个人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处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单位职工离职后养老保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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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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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 :离职时向原单位或社保部门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并携带身份证、失业证、职工手册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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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处理 :单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信息转至新参保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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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处理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合并账户,保留1998年1月1日前的单位缴费部分(按实际比例转移),个人账户全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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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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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 :可停止缴费,但累计年限中断可能影响养老金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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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费,单位缴费部分按比例转移,个人账户余额全额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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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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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条件
- 无固定用人单位的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可自愿参保,需携带身份证、工资表等材料到社保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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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
- 缴费年限与单位职工合并计算,养老金享受与企业职工同等待遇(含增长机制、丧葬抚恤等)。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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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 :需提前咨询新参保地政策,部分省份允许“账户清理”,避免重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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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离职后1年内办理转移手续,超过可能影响待遇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自权威社保政策文件及最新实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