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通常不能直接退钱,但满足特定条件可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余额并终止参保关系。
未满15年退保的关键规则包括:未达退休年龄不能退,参保期间账户资金受保护;达到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时,可自愿选择延长缴费或转为城乡居民养老;若仍不满足条件且不愿继续参保,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若仅因中途断缴或缴费年限不足,参保人可直接申请退还全部费用的说法不实。个人账户储存额受法律保护,社保机构保留参保记录并持续计算利息。已缴纳费用不可退,但可通过延长缴费或转为居民养老弥补年限缺口。政策分界点需注意:2011年7月前参保者延长缴费5年不足15年时可一次性补缴,之后参保者需全数缴满15年。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决定是否续缴,但待遇随缴费年限增长,中断缴费将影响养老金水平。
若需处理退费,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至当地社保机构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一次性领取余额,同时终止参保关系。建议咨询专业机构评估社保权益影响,优先选择延续缴费以保障养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