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对象的要求包括以下几点: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备案后可使用账户余额支付医疗费用。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符合条件的近亲属需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且完成备案手续后,方可使用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支付看病买药时的个人自付费用。
具体要求
- 共济对象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 参保要求:共济对象必须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 备案手续:完成备案后,共济对象才能使用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
- 使用范围:共济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包括看病买药时的个人自付部分。
办理流程
- 备案步骤:参保人员需通过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或相关服务平台提交备案申请。
- 备案成功后:共济对象即可使用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医疗费用。
注意事项
- 使用限制:仅限于支付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相关费用。
- 备案时效:备案后即可使用,无需额外审批。
通过以上政策,北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更加灵活,为家庭医疗费用分担提供了便利。符合条件的市民应及时完成备案,以便更好地享受这一政策带来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