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征地会议记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要点,结合权威性和时效性信息整理如下:
一、会议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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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
包括村民代表、被征地农民代表、村委会成员及国土所/乡镇相关人员,需满足法定人数要求(如应到人数≥30人,实到人数≥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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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与地点
明确记录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及主持人信息。
二、征地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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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信息
详细说明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地类(如耕地、建设用地等),并附红线图或规划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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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与补偿标准
说明征地用途(如工矿仓储、道路建设等),并依据当地政策(如《龙政综(2017)77号》或《福建省征地补偿规定》)确定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
三、村民代表意见与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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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与讨论
村民代表或被征地农民对项目提出意见,村委会需记录并说明是否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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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通过投票或举手表决,确认是否同意征地及补偿标准,需满足法定比例(如超过2/3同意)。
四、听证与后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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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
若村民对补偿标准或安置方式有异议,可申请听证,需在会议记录中说明是否放弃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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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附上村民签到表、身份证复印件、代表花名册等材料,确保程序合规。
五、会议有效性声明
由村委会盖章确认会议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表决结果有效。
注意事项 :不同地区可能有具体实施细则差异,建议结合当地政策调整记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