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日起实施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 2025年9月1日起实施 。此次新国标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主要对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等关键部件的防篡改要求进行了完善,并增加了通信、动态安全监测等功能,以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
以下是部分关键规定的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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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组和控制器防篡改 :新国标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和方法,技术上增加了篡改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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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车质量上限 :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千克提升到63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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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设计车速 :维持2018版标准中有关最高设计车速的规定,即具有电驱动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并增加超过25km/h时电动机应停止提供动力输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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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阻燃要求 :强化非金属材料的防火阻燃性能要求,明确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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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定位和通信功能 :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方便消费者实时了解电动自行车关键安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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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质量保证和产品一致性 :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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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过渡期 :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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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要求 :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确保电动自行车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自觉**通过非法篡改提高最高车速的行为。
这些新规定旨在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有效防范非法改装,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