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的法条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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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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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编 :第五条(自愿原则)、第六条(公平原则)、第七条(诚信原则)为商法活动提供基本法律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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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 :规范商事交易中的合同订立、履行等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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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编 :涉及商主体人格权保护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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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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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明确破产申请、清算、债权清偿等具体法律程序,保障破产程序的公平性。3. 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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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主体相关 :《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商主体专门法律,虽未直接列为民法典依据,但属于商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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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行为相关 :《票据法》《证券法》等调整商事交易行为的法律,均以民法典为基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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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商法作为特别法,其具体条款需结合民法典等基础法律综合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商法的原则性规定(如自愿、公平、诚信)为商法活动提供基本遵循,而破产法等则针对商事主体终止时的特殊程序提供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