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新疆存在的宗教呈现多元并存的格局,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是两大主要宗教,同时存在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等,并保留萨满教等原始信仰遗俗。这一时期的宗教格局既延续了历史传统,又因清政府治理和民族迁徙而动态演变。
- 伊斯兰教:自16世纪成为新疆主要宗教后,在清朝时期进一步巩固,形成逊尼派、什叶派和苏非派等教派共存的局面,尤其在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中占主导地位。
- 藏传佛教:17世纪卫拉特蒙古人接受藏传佛教后,该教在北疆地区迅速发展,清政府为巩固统治,支持蒙古贵族兴建寺院,推动其与伊斯兰教并立。
- 道教:清代随内地官兵、移民传入新疆全境,乌鲁木齐、哈密等地道观复兴,但信徒规模较小,多与汉族移民相关。
- 基督教与天主教:18世纪后由传教士引入,主要在乌鲁木齐、伊犁等城镇传播,信徒包括部分欧洲移民和本地改宗者。
- 东正教:随俄罗斯移民传入,集中在伊犁、塔城等边境地区,信徒以俄罗斯族为主。
- 原始宗教遗存:萨满教在哈萨克、蒙古等民族中仍有保留,表现为自然崇拜和巫术习俗,虽无正式寺院,但影响日常生活。
清朝新疆的宗教格局体现了“一教为主、多教并存”的历史特点,各宗教在清政府的羁縻政策下相对和谐共存,为今日新疆多元文化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