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第56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违停罚款标准为20元以上200元以下,具体金额由当地交警根据违停情节判定。 若驾驶人拒绝驶离或车辆妨碍通行,交警可依法处以罚款,并有权拖移车辆(不收取拖车费)。临时停车需确保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否则同样面临处罚。
- 法律条文核心内容:第56条要求机动车必须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占用人行道(施划停车位除外)。临时停车不得妨碍交通,违者依据第93条处罚。
- 罚款执行标准:全国基础罚款范围为20-200元,但各地可能细化标准。例如,部分城市对轻微违停罚款50元,占用消防通道等严重情况可能顶格处罚200元。
- 执法流程差异:若驾驶人在场且配合驶离,通常仅口头警告;若拒不配合或车辆无人,则直接开罚单。异地罚款数据同步需1-3个工作日。
- 申诉与复议权利:车主对罚单有异议,可提交证据申请行政复议。申诉成功可撤销处罚,失败则需按期缴纳罚款。
- 连带后果提示:长期不处理罚单会产生滞纳金(最高不超罚款本金),影响车辆年检、保险理赔,甚至扣留驾驶证。
合理停放车辆既是法律义务,也是保障道路安全的基础。遇到罚单应及时处理,对执法有疑问可通过合法渠道**,避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