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管理局的归属管理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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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
高速公路管理局属于省交通运输厅(或高速公路管理局)的直属机构,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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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属性
该机构是行政事业单位,非企业单位,其工作人员通常纳入行政或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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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范围
主要负责高速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及沿线开发,同时承担通行费征收、资金筹措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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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执行机构
在地级市通常设有高速公路管理处(如长春高速公路管理处),作为省局的具体执行单位。
总结 :高速公路管理局直接受省交通厅领导,是省级政府设立的综合性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全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