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102条规定了导游和旅行社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具体如下:
一、导游违规行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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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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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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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者暂扣或吊销导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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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承揽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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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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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者暂扣或吊销导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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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行社违规行为处罚
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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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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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
三、法律依据
上述规定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102条执行,由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