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的房产过户需通过析产确认遗产份额、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后,按公证继承、测绘评估、登记过户流程完成,且税费以公证费为主,低于买卖和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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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析产与确认遗产范围:若遗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先析出配偶的一半份额,剩余部分作为被继承人遗产;家庭共有财产中他人财产部分亦需分割。析产结果需全体相关权利人确认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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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继承人需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优先偿还税款与债务,债务清偿优先于遗赠执行。若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债务,但自愿偿还部分不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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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继承公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及遗嘱(如有),若为法定继承且未立遗嘱则无需遗嘱材料。所有法定继承人需共同到场或提交放弃继承声明,公正处审核后出具继承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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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与权属登记:委托测绘部门出具房屋面积测绘报告,持公证书、产权证、身份证明及测绘文件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继承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缴纳契税(非法定继承人受遗赠需缴纳,法定继承免税)及登记费,领取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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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与费用节省:继承过户免征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仅需缴纳继承公证费(约房屋评估价1%-2%)及契税(非法定继承按3%征收)。需注意,若后续出售继承所得房产,且持有时间不足5年,可能需按差额征收20%个人所得税,但家庭唯一住房且满五年可免征。
提示:继承人需在遗产分割前完成析产、债务清偿及公证流程,避免因分割纠纷或债务未处理导致过户受阻。建议提前咨询公证处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属地政策差异,并留存完整公证材料以缩短审批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