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予审验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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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审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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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未累积任何记分(即记分清零,包括未记分或通过“学法减分”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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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未缴纳的罚款,则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但需在下一周期内补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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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型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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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类驾驶证(如大型客车、货车等)需每30天接受审验,但无记分记录可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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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座校车驾驶人同样适用此免审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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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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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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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连续2个记分周期未记分,需参加“学法减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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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罚款或未参加审验,可能面临扣分或吊销驾驶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