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危险品运输车每天的驾驶时间限制如下:
核心结论
危险品运输车每日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且需满足连续驾驶与休息的具体要求。
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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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累计驾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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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包括连续驾驶与休息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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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驾驶4小时后,必须停车休息至少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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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时段限制
- 部分路段(如苏通大桥)可能对危险品运输车实施更严格的通行限制,例如每日仅允许上午9:00-11:00和下午14:00-16:00各4小时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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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时间驾驶后的休息要求
- 48小时内连续驾驶超过10小时(含休息时间),需至少休息8小时;累计驾驶50小时后,需休息至少24小时。
法律依据
上述规定主要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及现行交通运输部相关要求制定,旨在防范疲劳驾驶风险,确保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