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家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规,成立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数量和注册资本要求因集团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核心结论
3-5家子公司可成立集团,但需满足注册资本总和要求 。集团级别越高,注册资本金额越高,且需满足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等条件。
二、分级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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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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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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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数量 :≥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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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总和 :≥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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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集团成员单位均需具有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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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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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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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数量 :≥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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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总和 :≥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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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集团成员单位均需具有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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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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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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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数量 :≥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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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总和 :≥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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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集团成员单位均需具有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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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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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满足注册资本、股东人数等条件,集团作为特殊企业形式需结合具体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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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不同地区可能对冠名企业集团有额外要求(如科技研发、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注册资本门槛)。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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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要求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需分别达标,且总和符合对应级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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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资格 :所有成员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母公司需对子公司实施控股。
建议根据实际需求咨询专业法律机构,确保符合当地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