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出公司需遵循法定程序,核心流程包括股权转让、公司回购、减资清算等,具体方式取决于公司章程及股东协商结果。 关键要点包括:股权转让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异议股东可要求公司回购,减资需通知债权人,解散清算需满足法定条件。以下是具体流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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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 内部转让:股东之间可直接签订协议,无需其他股东同意(除非章程另有规定)。
- 外部转让: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30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转让完成后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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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购股权
- 适用情形: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不分红、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决议存续。
- 流程:股东需在股东会决议中投反对票,60日内与公司协商回购价格;协商不成可90日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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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资退出
- 股东会需通过减资决议(2/3以上表决权同意),编制资产负债表并通知债权人。
- 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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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清算
- 自行解散:股东会决议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触发。
- 司法解散:持股10%以上股东可起诉,前提是公司经营严重困难且无其他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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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 股东失权:未按期出资的股东可能被董事会决议除名,但需提前催告并给予补缴期限。
- 继承或离婚分割:股权继承一般无需其他股东同意,但离婚分割需符合外部转让规则。
提示:股东退出涉及法律与财务风险,建议提前审查章程、留存交易凭证,必要时咨询专业机构确保合规。不同退出方式对税务影响差异显著,需结合具体情况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