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可以代开个人发票,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选择合法途径。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代开条件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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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股东需为自然人且未办理税务登记,若名下已有公司,则应通过公司正常开票,不可以个人名义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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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真实性
需确保租赁业务真实,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一致,避免虚开发票风险。
二、代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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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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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个人业务】-【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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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选择“其他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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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信息后提交审核并缴款,成功后即可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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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服务厅申请
直接前往税务局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租赁业务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现场缴款并获取发票。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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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通过隐名股东代持股权方式代开发票,存在显名障碍、权利行使困难及被背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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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发票需注意税务合规性,选择正规渠道操作以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