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随意给自己多发工资属于滥用股东权利行为,可能构成变相分红或利益输送,其他股东可依法起诉要求返还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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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定性
股东未在公司任职却领取工资违反《公司法》,薪酬需与职务劳动挂钩。若大股东利用控制权虚增薪酬,属于变相侵占公司财产,其他股东可主张其行为无效并要求返还。 -
常见套路与危害
通过虚高工资转移利润,减少可分红的公司盈余,直接损害中小股东权益。此类行为常伴随关联交易、操纵利润分配等,长期将导致公司资金流失和内部信任崩塌。 -
**途径
- 内部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否决不合理薪酬方案,或修改公司章程限制高管薪酬权限。
- 司法救济:起诉至法院,举证薪酬与行业水平或实际贡献不符,参考判例要求返还超额部分(如北京某案例中法院支持股东诉求)。
遇到此类情况,股东应尽早收集银行流水、薪酬对比证据,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