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东退股需遵循公司章程与法律程序,核心方式包括协议转让、公司回购、减资退出及解散清算,关键步骤为书面申请、协商定价、完成工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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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或合同审查
退股前需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文件,明确退出条件与流程。若章程规定优先内部转让,需先征得其他股东同意或保障其优先购买权。 -
书面申请与协商
向董事会或股东会提交书面退股申请,注明原因及股份数量。双方需协商定价(如净资产法、评估价法),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若通过减资退出,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并通知债权人。 -
法定回购情形
若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红、合并分立主要资产,或出现章程约定的解散事由,异议股东可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回购股权,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 -
工商与财务结算
完成协议后,需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税务清缴及工商登记。退股款支付需与财务结算同步,确保资金合法清账。
提示:退股涉及公司资本结构变动,建议提前咨询法律与财务专家,避免抽逃出资风险或债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