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高中成绩单需要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开具正式文件,需包含中英文对照、学校公章和负责人签字,部分国家还要求公证或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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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学校教务处
向原高中教务处提出申请,说明用途为留学。学校通常有固定模板,包含课程名称、学分、成绩及GPA换算标准。 -
中英文对照格式
成绩单需中英文双语,科目名称、分数和评分标准需准确对应。若学校无英文模板,可自行翻译后由学校审核盖章。 -
盖章与签字
文件需加盖学校公章,并由教务处负责人或校长签字确认。部分国家(如美国)要求装进学校信封,封口处再次盖章。 -
公证或认证要求
目标国家为德国、法国等需做外交部或使馆认证;美国、加拿大等通常接受学校原件,但顶尖院校可能要求第三方认证(如WES)。 -
特殊情况处理
若学校已关闭,可联系当地教育局开具证明;转学生需合并所有就读学校的成绩单,确保时间线连贯。
提示:尽早申请并预留2-4周处理时间,核对目标院校的具体要求以避免补件延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