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并非简单撤销“城管”职能,而是通过机构重组和职能优化,实现执法专业化、服务人性化的改革举措。 多地实践表明,这一调整通过拆分综合执法权、下沉基层资源、强化部门协同,旨在解决多头执法、效率低下等问题,同时推动城市管理从“刚性执法”向“服务优先”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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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拆分与专业化
改革将原综合执法局的职责按领域划归住建、交通、环保等专业部门,避免“一人包揽”的粗放模式。例如广西北海将11个领域的执法权回归对应主管部门,确保执法更精准、权责更清晰。 -
资源下沉与基层赋能
甘肃张掖将市级执法职能下放至区级,并更名为“城市管理局”,通过缩短管理半径提升响应速度。这种“贴近式管理”能更灵活处理占道经营等矛盾,减少冲突。 -
服务导向与理念升级
内蒙古赤峰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取代执法局,名称变化折射治理逻辑转变——从处罚转向疏导。淄博“帮摊贩摆摊”等案例证明,柔性管理既能维护秩序,又可保留城市烟火气。 -
技术赋能与长效治理
部分试点引入大数据分析,动态监控流动摊贩聚集区,通过智能预警替代突击巡查。未来结合AI调度资源,可进一步降低执法成本,提升市民满意度。
城市管理改革需平衡秩序与活力,机构调整仅是起点。后续需完善人员培训、跨部门协作及公众参与机制,真正实现“治城”到“惠民”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