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是基层执法工作的核心管理者,主要负责统筹执法行动、制定制度规范、监督队伍建设和案件审查,确保执法活动合法高效。其职责涵盖法律法规执行、团队管理、案件决策、跨部门协调四大核心领域,需兼具专业性与领导力。
-
执法统筹与制度构建
队长需全面掌握城乡建设、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等领域的113项执法权,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例如,组织专项治理违法建设、文化市场整顿等行动,同时完善执法流程、文书管理等配套制度,确保执法规范化。 -
队伍管理与教育培训
负责队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能力提升。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培训(如《行政处罚法》实操解析),考核队员执法水平,并通过案卷评查、现场督查等方式纠正执法偏差,打造纪律严明的队伍。 -
案件审查与重大决策
对调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签署审批意见;涉及重大处罚或复杂案件时,需提请集体讨论。例如,对需****的违建或高额罚款案件,需综合评估法律依据和社会影响后决策。 -
跨部门协作与应急响应
协调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处理权责交叉问题;同时牵头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如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指挥、群体性纠纷调解等,确保快速响应与依法处置。
提示:队长职责随执法改革深化不断扩展,需持续关注权责清单更新与数字化执法工具应用,以提升执法效能与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