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队的岗位设置因层级和职能不同存在差异,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综合执法队核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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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长/队长
负责全面工作,统筹执法任务,协调与上级部门关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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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大队长/常务副队长
协助队长开展执法工作,审批案件,管理消防救援等专项业务,组织巡查和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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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副队长
负责具体执法业务指导,开展党建、队容管理,统筹年度执法计划,提升队伍业务水平。
二、执法执行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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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队员
执行日常巡查、案件调查、处罚决定等核心执法任务,需具备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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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管员/巡查员
协助执法队员开展辅助性工作,如宣传法规、劝阻违规行为、记录巡查日志等。
三、辅助与支持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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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文员/档案管理员
负责文书处理、宣传推广、财务核算及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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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岗/信息岗
提供信息技术支持、系统维护及数字化管理(如户外广告监管、城市管理系统维护)。
四、专项执法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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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执法 :监管污染排放,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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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执法 :维护市场秩序,查处无证经营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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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执法 :查处超载超限、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乡镇执法队特色岗位
乡镇执法队常设“综合行政执法队”,其成员多为事业编制或雇员,需承担安全生产、农村建房监管、卫生健康等多领域执法任务,且级别普遍低于上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