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的程序和要点如下:
一、调解前提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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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认定 :需先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明确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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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申请 :当事人需在收到事故认定书10日内向交警部门提交书面调解申请,双方需协商一致。
二、调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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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组织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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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与当事人约定调解时间、地点,并提前3日通知相关人员(如当事人、伤亡者近亲属、车辆所有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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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由交警担任主持人,制作调解记录,双方需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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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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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听取双方陈述,收集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查清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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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需如实陈述事故经过,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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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制定与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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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根据事故认定书和法律规定,制定调解方案,通过“背靠背”方式明法析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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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解释赔偿标准(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及计算方法,帮助当事人理解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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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解协议签订与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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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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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核心条款,建议保留书面协议或录音录像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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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需双方签字或盖章,可邀请第三方见证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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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与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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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反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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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调解失败,当事人可在10天调解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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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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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坚守 :依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对不合理要求坚决拒绝,避免因冲动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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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划分核实 :对交警责任认定有异议时,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不得因压力承担不应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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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审慎审核 :签订前务必仔细阅读条款,对模糊条款要求明确修改,避免后续纠纷。
通过以上步骤,可规范调解流程,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纠纷解决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