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处罚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具体依据事故后果和情节严重程度决定:
一、基本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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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与拘留
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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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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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或财产损失:一次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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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一次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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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重处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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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情形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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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同时存在未取得驾照、酒驾等情形的,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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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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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处理
- 协商处理免责 :若逃逸后主动与受害者协商并达成赔偿协议,且无其他违法行为,可免予立案处理。
四、法律依据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及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逃逸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