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逃逸方通常需承担全部责任,但存在特定情形时可减轻或免除。具体责任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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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1条,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即使事故存在其他过错方,逃逸行为也会加重其责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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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下责任减轻或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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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其他过错方 :若能证明其他当事人存在重大过错(如故意碰撞、严重违法驾驶等),可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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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破坏现场 :若逃逸方同时存在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毁灭证据的行为,将承担全部责任且不予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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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拒赔风险
商业车险通常将逃逸列为免责条款,逃逸方需自行承担全部民事赔偿。
法律依据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61条明确逃逸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形成完整责任认定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