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核心内容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结合权威性高、时效性新的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组织架构与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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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专项小组 :设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技术支持组和现场检查组,明确各组职责(如领导小组制定政策、技术组提供指导、检查组实施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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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责任分工 :包括定岗、定安全责任、定考核机制,确保各层级人员职责清晰。
二、隐患排查与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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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内容 :涵盖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等,重点检查设备维护、工艺安全、消防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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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频次 :部门/车间每周一次,企业每月一次;专项检查根据实际需求不定期开展(如汛期、节假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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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分级 :分为高、中、低三级,高风险隐患需立即整改,中低风险隐患制定长期计划。
三、隐患判定与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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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标准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结合行业规范(如GB18218)和单位实际情况,从人、物、环境、管理四方面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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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措施 :高风险隐患采取紧急停产措施,中低风险隐患制定整改计划并落实责任人,通过日常管理逐步消除。
四、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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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反馈机制 :定期评估治理效果,调整措施确保有效性,形成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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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全员参与 :设立隐患举报渠道,对发现隐患的个人给予奖励,形成全员监督氛围。
五、资金保障与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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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保障 :明确隐患治理资金来源,列入安全投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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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制 :由安监部门牵头,定期检查整改进度,对不落实责任者进行处罚。
以上内容综合了现行法规要求与实践经验,确保制度科学性、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