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人员满183天的计算时间从 申报年度开始算起 ,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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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周期
以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的 1个会计年度 为统计周期(不含申报当年),累计实际工作时间需≥18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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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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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申报年度为2021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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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2021年5月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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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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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日累计 :按实际在企业工作的天数统计,包括出勤、兼职及临时聘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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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工时统计 :可按劳动合同天数、社保缴纳天数或实际出勤天数计算,但需确保总天数≥18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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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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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的,以实际经营期作为统计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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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不计入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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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183天累计需在申报年度内完成,具体以当年12月31日为截止点,计算方式灵活但需确保总天数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