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9号:研发人员及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工时占比低于50%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核心结论
若研发人员工时占比低于50%,原则上不应认定为研发人员,但企业可通过合理分配费用或调整人员职能规避风险。
二、具体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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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分配费用
若人员同时从事研发与生产活动,需采用合理方法将人工费用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若无法分配,则不得加计扣除,此时仅能将实际研发期间的费用计入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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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人员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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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归属调整 :若人员近期从研发部门调岗至生产部门,需根据实际工时占比重新认定。例如,某员工在研发部门工作期间工时占比超过50%,可认定为研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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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性质转换 :对于非全时人员,若其工作性质更偏向研发(如核心研发任务),可申请调整工时统计周期或提供额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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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认定
以最近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并正式入职的时间为起点计算工时占比,实习期或离职后重新入职的时间不纳入统计。
三、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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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建立完善的研发费用辅助账,智能识别工时异常情况,避免因认定错误导致税务稽查或IPO审核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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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科创板上市企业,工时占比低于50%将直接影响研发人员加计扣除资格,建议提前规划人员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