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辞职通常不能领取失业金,但若因用人单位违法导致被迫辞职(如欠薪、欠保等),则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条件,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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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申领失业金需同时满足:参保缴费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个人主观辞职一般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这一核心条件。 -
例外情形:被迫辞职可申领
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支付工资、未缴社保、劳动条件不合法等),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仍视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申请失业金。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也符合条件。 -
常见不符合申领的情况
单纯因个人发展、家庭原因等主动辞职,或试用期内自愿离职,均无法领取失业金。缴费年限会保留,待未来符合条件时可累计计算。
提示:具体政策以当地经办机构为准,建议辞职前咨询12333热线或社保部门,确认自身情况是否属于可申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