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20条重大隐患被明确列出,企业需高度重视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整改:
20条重大隐患具体内容
-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投用或长期处于非正常运行状态。
-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
-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装备工业视频监控系统。
-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
-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装备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
-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装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工艺参数的在线监测和记录系统。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备案重大危险源。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未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备案。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未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备案。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未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备案。
企业需采取的措施
- 加强人员培训:确保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
- 完善设施建设: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并配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在线监测和报警装置。
- 落实隐患排查:定期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确保隐患及时发现并整改。
-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并演练事故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 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安全风险管控的长效机制,明确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总结
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环节。企业应严格遵守《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法规要求,全面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确保生产安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