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拖欠超过30天即属违法,用人单位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且需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不得以实物替代。工程建设领域更需开设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确保工资直达农民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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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支付时限
我国《劳动法》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均要求工资按月支付,用人单位需在自然月结束后的30天内结清工资。非全日制用工(如临时工)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天。若因经营困难需延期,须与劳动者协商并报备劳动部门,最长延期不超过30天。 -
工程建设领域的特殊保障措施
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需按月拨付人工费用至专用账户,确保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分包单位拖欠工资时,总承包单位须先行清偿。未落实实名制管理或未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单位将面临罚款、停工甚至资质降级。 -
**途径与法律后果
农民工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5个工作日内受理)、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或诉讼**。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将面临加付50%-100%赔偿金,情节严重者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政府投资项目欠薪的,负责人将被约谈并影响政绩考核。
提示:农民工应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遇拖欠时立即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投诉,避免错过**时效。 用人单位需严格遵守支付规定,否则将承担高额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