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我国最高审判机关,主要管辖全国性重大案件、法律适用争议及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工作,其职能定位体现司法权威与法治统一。以下是核心管辖范围的具体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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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裁判权
审理对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案件,以及检察机关抗诉的刑事案件,确保法律适用一致性。例如死刑复核程序必须由最高法院核准,体现对生命权的审慎态度。 -
司法解释权
针对审判中具体法律适用问题发布司法解释,如《民法典》配套解释,填补法律空白并统一裁判尺度。2023年发布的涉网络暴力司法解释即属此类。 -
特殊案件管辖权
直接受理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民商事案件(如标的额超50亿元的纠纷)、危害国家安全类刑事案件,以及省级法院提请管辖的疑难复杂案件。 -
审判监督职能
通过再审程序纠正已生效的错误裁判,2024年审结的"***案"再审改判无罪,彰显司法纠错机制作用。 -
国际司法协作
处理涉外司法协助请求,如承认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引渡条约审核等,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提示:当事人若涉及上述情形,可通过律师向管辖法院提出层级移送申请,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申请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