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报告异议书是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时提出的书面申请,核心要素包括异议人信息、异议理由、具体诉求和法律依据。 异议书需逻辑清晰、证据充分,重点围绕鉴定程序、方法或结论的合法性与科学性展开,避免主观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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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人基本信息
开头需写明异议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与鉴定事项的关联(如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例如:"异议人:张三,身份证号XXX,系XX案被告,现对XX鉴定机构出具的XX鉴定报告(编号XXX)提出异议。" -
明确异议对象
指出有争议的鉴定报告名称、编号、出具机构及日期,例如:"异议针对2025年X月X日由XX鉴定中心出具的《XX质量鉴定报告》(编号XXX)中关于XX的结论。" -
具体异议理由
分条列举异议点,常见理由包括:- 程序违规:如鉴定机构无资质、样本未封存、当事人未参与抽样;
- 方法缺陷:引用过时标准、未使用行业通用检测方式;
- 结论矛盾:与客观证据或其他鉴定结果冲突;
- 事实错误:数据计算错误、关键信息遗漏。
需结合证据说明,例如:"报告采用的GBXXX标准已于2024年废止,现行标准为GBXXX,导致结论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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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诉求
引用《民事诉讼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条款(如第XX条"当事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明确提出重新鉴定、补充鉴定或撤销原报告的请求。例如:"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40条,申请由省级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
证据清单与签章
附上支持异议的证据(如录音、照片、专家意见等)目录,结尾由异议人签字并注明日期。证据名称需与异议理由一一对应。
提示:异议书提交后需跟踪处理进度,若未获回应可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书面异议是后续诉讼或协商的重要依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完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