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4年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全覆盖,首次明确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综合地价60%补偿,并规定土地补偿费占20%归集体、安置补助费占80%按需分配,同时要求社保费用不低于地价10%专款专用。
主要变化与执行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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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结构优化
- 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统一适用区片综合地价,其中山区/坝上未利用地按60%折算。
- 土地补偿费(20%)直接拨付村集体,安置补助费(80%)根据安置方式分配给集体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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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用强制保障
- 明确要求市县政府预先核定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且不得低于区片地价的10%,划入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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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属地化
- 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各市政府制定并报省政府核准,体现区域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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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处理机制
- 对补偿方案有异议可申请听证,协商不成可提起行政诉讼。
注意事项:
- 区片地价每3年调整一次,需以最新公布数据为准;
- 无明确权属的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建议被征地农民及时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确保权益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