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的核心内容包括:宅基地安置面积不超过233平方米/户,超出部分按3210元/平方米货币补偿;房屋补偿按结构差异划分(草房1900元/平、砖瓦房2400元/平、楼房3300元/平等);另含搬迁费12元/平方米、过渡费6元/平方米/月等补助,以及助迁奖励(最高达评估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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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安置与货币补偿
选择宅基地安置的,每户规划面积不超过233平方米,不足部分按此标准补足,超出部分按3210元/平方米货币补偿。安置地需达到“三通一平”条件,并由被征收人按协议签订顺序选位。 -
房屋结构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根据房屋类型计算:草房1900元/平方米、砖瓦房2400元/平方米、预制砖砼结构2800元/平方米、楼房3300元/平方米。地上附着物(如水井、围墙等)按等价补偿,异地安置补助费每户2万元。 -
搬迁与过渡补助
搬迁费按拆除面积12元/平方米计算;过渡费按宅基地面积每月6元/平方米发放,选择住房安置的补偿一年费用。按时签约并搬迁的可获地上物评估价5%-10%的助迁奖励。 -
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补偿
占用集体土地的企业,土地补偿费按征地区片价支付给村委会,建筑物按评估价补偿。正常经营企业按时腾退的,可获土地及建筑补偿总金额15%的补助与奖励(10%停产停业补助+5%奖励)。 -
其他补偿细节
包括电话移机费200元/户、有线电视迁移费300元/户,以及青苗、农用设施(如沼气池、大棚)的专项补偿。耕地补偿另按类型划分,如旱田5.3万元/亩、水田9万元/亩。
提示:具体补偿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或参考最新公示文件,确保权益完整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