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方最害怕的四种人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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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法律法规的被拆迁人
了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核心法规,能准确判断拆迁程序合法性及补偿合理性,避免被随意压价或误导。这类人能通过法律条款维护自身权益,甚至揭露拆迁方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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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谈判、证据意识强的被拆迁人
以平和态度进行协商,避免情绪化冲突;通过录音录像、房产证等收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在谈判中保持主见,不轻信口头承诺,有效降低拆迁方钻空子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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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签字、有主见的被拆迁人
严格审查补偿协议条款,拒绝签署空白协议或被胁迫的协议。明确“先补偿后搬迁”原则,避免因签字导致后续**困难。这类人能有效制约拆迁方的强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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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专业支持或社会资源的被拆迁人
雇佣律师或利用社会关系网络,通过法律途径和专业分析争取更高补偿。例如,律师可发现拆迁漏洞,社会资源则能形成舆论压力,使拆迁方难以施压。
总结 :拆迁方最忌惮的是具备法律知识、理性**、证据充分且能借助专业力量或社会资源的人,因为他们能有效降低拆迁成本并保障自身权益。建议被拆迁人依法**,避免采取暴力或被动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