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询证函的盖章要求需根据发函方和复函方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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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函方(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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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以证明函件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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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银行询证函,银行通常要求加盖事务所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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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函方(被询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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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函件指定位置(如“数据证明无误”“数据不符及需说明事项”)加盖单位公章,且需由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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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机构公章不能替代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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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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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方单位拒绝盖章,可能影响审计意见或导致函件无效,建议配合盖章或提供合法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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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询证函通常要求加盖事务所公章,但具体以银行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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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询证函盖章需严格遵循发函方和复函方要求,确保公章有效性,避免因盖章问题影响审计或金融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