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业务中的银行询证函必须加盖银行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确保函证真实性和权威性的核心要求。盖章环节直接影响审计证据的可靠性,需重点关注印章类型、盖章位置、骑缝章要求三大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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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类型要求
银行需加盖带有唯一编码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柜面业务章、部门章等内部印章无效。部分银行要求同步加盖经办人私章或电子签章,需提前与银行确认当地监管规定。 -
盖章位置规范
公章须完整覆盖银行名称字段,不可模糊或重叠。若函证含多页,除末页盖章外,骑缝章必须贯穿所有页面接缝处,防止内容篡改。电子函证需确保数字签名包含时间戳。 -
常见问题处理
- 银行分支机构无独立公章时,应向上级机构申请用印
- 境外银行函证需同步提供经公证的翻译件
- 电子章需通过银行官网验证签章有效性
审计人员应现场核对印章完整性或通过银行官方渠道验证电子签章,缺失合规盖章的询证函不得作为审计依据。建议提前与银行沟通用印流程,避免因盖章问题延误审计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