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询证函对方不给盖章的核心问题在于法律风险与沟通障碍。企业可能因诉讼时效中断、债务纠纷或内部流程问题拒绝盖章,而审计方或债权人需通过替代程序或法律途径解决。以下是关键要点与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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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是首要顾虑
企业拒绝盖章常见于长账龄应付账款,因《民法典》规定盖章函证可能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丧失抗辩权。部分企业也担忧盖章引发历史纠纷重启,如质量争议或价格分歧。 -
审计替代程序的关键步骤
- 原始凭证核查:核对采购单、发票等验证债务真实性,重点检查长期未支付款项的合同条款及历史沟通记录。
- 期后付款测试:通过资产负债表日后的支付记录间接验证债务存在性。
- 第三方证据交叉验证:获取供应商对账单或银行流水,与企业账面记录比对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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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与法律途径并行
- 优先协商:明确盖章需求的法律依据,争取企业法务或管理层支持。
- 投诉或诉讼:若协商无果,可向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要求确认函证效力,需准备合同文本、沟通记录等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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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完善内部流程
部分拒盖章行为源于内部审批缺失或权责不清,建议优化用章制度,明确法务与财务协同机制,避免因流程问题影响正常业务。
总结:解决询证函拒盖章问题需平衡法律风险与审计需求,通过替代程序、沟通升级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企业应提前评估潜在风险,避免因过度规避责任引发更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