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若遭遇顾客故意购买过期商品并投诉,需依法核实责任、协商赔偿或举报处理,同时加强库存管理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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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确认与证据收集
立即核查商品过期事实,调取监控录像、购买记录等证据,明确是否为超市管理疏漏或顾客故意行为。若证实顾客存在恶意购买倾向(如反复购买同类过期商品),可拒绝不合理索赔并报警处理。 -
协商与法律途径
依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有权要求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最低1000元)。优先与顾客协商合理赔偿方案;若协商无果,引导其向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超市需配合调查并提交证据。 -
整改与预防措施
全面排查库存,下架临近保质期商品,优化货架巡检流程。可引入智能管理系统(如“件商品”唯一识别码)或增设临期食品专区,减少纠纷风险。
提示:超市应平衡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自身合规经营,对恶意投诉保留法律追责权利,同时以透明管理赢得消费者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