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过期食品可依法索赔,最低赔偿标准为1000元而非500元,这是《食品安全法》对消费者的硬性保护条款。若经营者明知食品过期仍销售,消费者还可额外主张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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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赔偿标准:过期食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且增加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时按1000元计算。例如,购买50元的过期面包,最低获赔1000元而非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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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责任:商家需建立食品查验制度,若因管理疏漏导致过期食品销售,即使非故意也需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保留购物凭证和食品包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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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赔偿:若商家明知食品过期仍销售,消费者除基础赔偿外,可要求损失二倍以下的额外赔偿。例如因食用过期食品就医花费500元,可能获赔1000元(基础)+1000元(惩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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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协商无果时可拨打12315投诉,或向法院起诉。注意,一般商品过期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500元最低赔偿标准,但食品优先适用《食品安全法》的1000元条款。
遇到过期食品,果断依法索赔!法律设置高额赔偿旨在震慑商家,保障食品安全。保留证据、明确诉求,**时更高效。